(资料图)
近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3年4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4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等6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15.42万元。太原、阳泉、晋中、运城、吕梁等5个市均被扣罚,阳泉市被扣罚最多,为39.42万元。
本报记者
Copyright © 2015-2022 东方创投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8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