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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卢康蕾)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五老”调解室成功化解了多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8年7月,杨某某等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了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购置了该小区的车位。杨某某等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和车位款,但该公司未如期交付房屋和车位,土地使用权年限、房屋面积均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并未如期为杨某某等人办理产权登记。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五老调解员迅速联系上了该房地产公司,在了解详情后,调解员联系上双方当事人,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在五老调解员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房地产公司自本协议达成之日起5个月内赔偿杨某某等人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逾期交付车位违约金、逾期不办理不动产权证违约金。
据统计,蓝山法院五老调解室成功调解77件涉该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今后,五老调解室将继续发挥“五老”调解员优势,让他们更多的参与到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市域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的优化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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