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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3 年5 月15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 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外公布了2023—2026 年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自2023 年6 月1 日起执行。《通知》中在维持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和购电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公布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提出简化用户分类,分电压等级核定容需量电价,理顺输配电价结构等举措。
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利好增量配网与购售电业务。《通知》指出,第三轮周期规定同一电压等级采取相同的输配电价,避免了原来区分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时,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输配电价的情况,解决了从目录电价演变导致的高电压补贴低电压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交叉补贴。我们认为,该变化或将利好增量配网及购售电业务的公司。
厘清单一制与两部制电价,需量电价与负荷率挂钩。《通知》指出,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 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315 千伏安之间的用户,可在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选择其一;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我们认为,第三轮周期明确用户可按照需量电价收费,对于负荷率较大的用户采取优惠政策,避免为用户带来过多成本负担。本轮监管周期还首次引入与负荷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鼓励用户按照实际用电情况合理报装容量,提高输配电网利用效率。
各项费用单独列价,电价结构更加清晰。《通知》指出线损折价费用单独列价,不同电压等级的用户分摊的线损额根据电压等级有差异,不再按用电量分摊到不同的用户。我们认为,该变化打破发电侧零和局面,逐渐过渡到由用户侧承担费用,更加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利好高电压等级用电户。
辅助服务费用与抽蓄容量电价单列,理顺机制利好用户侧费用分摊。《通知》
将多项原本包含在输配电价里的费用类别实现单列,其中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是本监管周期中新列出的费用类别。
各省分担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金额将在电力用户间分配,由用户承担的辅助服务费用也首次成为独立类别随输配电价一起回收,为未来储能、辅助服务等费用在用户侧分担理顺机制。
投资建议:随着辅助服务与抽蓄容量电价机制逐渐明晰,储能商业模式有望优化,推荐阳光电源(储能PCS 龙头)、四方股份(高压级联最新中标)、中国天楹(重力储能)、林洋能源(储能项目储备丰富),建议关注南网科技(资源优势+订单充沛)、天能股份(铅炭电池)。电网版块,推荐安科瑞(微电网龙头),建议关注苏文电能(EPCO 与电力设备业务快速成长)。
风险提示:电网投资不及预期,储能电站收益不及预期,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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