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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首次明确选科时间,各普通高中要规范执行指导学生选科工作要求,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6月底)前进行选科分班。在高考报名前,各校不得人为设定条件限制学生调整或变更选考科目。在高二年级第一学期末首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束后,要重点关注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学生,并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做好学生选考指导与服务
去教育局投诉学校肯定是管用的,但是一定要保证证据的充足性。
遇到学校乱收费,可以带着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遇到学校或者老师给学生补课,收了费不给收费收据的等问题,举报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也可以向媒体曝光,引起媒体采访取证。也可以打当地市长公开电话,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
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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